對於終審法院判「岑子杰爭取承認海外註冊的同性婚姻或民事結合司法覆核案」勝訴,「彩虹之約」感到高興!!我們先恭喜岑子杰先生最終勝訴,也感謝他為同志社群的努力,由 2013 年結婚至今,也經歷了 10 年的努力,有血有淚;但他的努力,帶來香港同志平權歷史上的重大突破,在未來歲月,盼同性戀者在不同層面獲得平等待遇。
在基督教信仰中,最大的誡命是:「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最大的,且是第一條誡命。第二條也如此,就是要愛鄰如己。這兩條誡命是一切律法和先知書的總綱。」(太 22:37-40、可 12:28-34、路 10:25-28)
耶穌亦吩咐門徒說,凡遵行上主旨意的人都是親屬,都是耶穌的兄弟姊妹和母親。(太 12:50、可 3: 35、路
「彩虹之約—共建同志友善教會行動」(“彩虹之約”) 歡迎政府就「性別承認」相關法案向公眾諮詢
擁有自我確認和自我肯定的性別,是每一個人的人權,也是讓每一個人在社會確立社會身份的基礎。但過去社會以生理性別去訂定每一個人的“法定”性別的做法,只是保障了心理性別與生理性別沒有落差的大部份社會成員(即順性別人士),卻剝奪了個別心理性別與生理性別不相同的人士選擇自身性別的權利。由於現時的法律已照顧及保障順性別人士,故必須訂立性別承認法,以照顧一直被忽略了的少數人士。
最近,香港基督徒學生運動舉辦了第二屆基督教性/別文化節,探討基督教與不同性/別議題,而最後的活動「全方位實戰教學工作坊」則請來「哥哥仔」(男性性工作者)與參加者分享他們的工作經驗。可是這活動引起某些家長不安,主辦單位被家長質疑其基督教的信仰身份,活動被形容為教唆學生進行集體性行為,性工作者的專業與尊嚴也受到踐踏,而大學也被要求阻止同類活動發生。作為基督教關注性別的組織和服務性工作者的機構,我們藉此關注大學的學術自由及社會對性工作者的污名。